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新时代妇女科学素质提升工作模式,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妇女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巾帼智慧与力量,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组织实施2023年“智爱妈妈行动”有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国学会、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基层群众尤其是妇女群体中具有广泛号召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一)“智爱妈妈”科普资源生产汇聚项目
项目内容:围绕亲子教育开展“智爱妈妈”优质科普资源生产与汇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围绕亲子教育主题,结合不同妇女群体各阶段的实际需求,分类制作不少于100部内容丰富、声画清晰的原创科普视频,视频以剧情类、解说类、动画类等方式呈现,分类制作不少于100份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原创科普图文。生产的科普视频及图文需符合《数字科普资源质量要求》(GB/T 42421-2023)要求。
2.以制作的“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资源为基础,共整合不少于200部科普视频及200份科普图文(无知识产权纠纷),同时将生产及汇聚的全部资源分批次上传至“科普中国”平台,以“智爱妈妈学堂”为主题进行传播。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45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在科普领域有一定科普资源生产与汇聚能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亲子教育及基层科普工作,具备相关科普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经验。
(二)“智爱妈妈”科技志愿服务推广项目
项目内容:围绕亲子教育开展“智爱妈妈”科技志愿服务推广,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动员各地志愿者通过科技志愿服务等手段,开展千场“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活动(其中线下活动不少于100场),相关活动覆盖不少于100万人次。
2.面向各地参与“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工作的科技志愿者建立广泛联系,研究科技志愿者社会化动员模式,总结为妇女提供科技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制定“智爱妈妈”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智爱妈妈”最美科技志愿者推选办法,在各行业、各领域,结合工作成效推选出100名“智爱妈妈”最美科技志愿者,形成“智爱妈妈”最美科技志愿者事迹汇编。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35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在科普领域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广泛联系科普工作者、科技志愿者,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基层科普和妇女工作,具备相关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经验,具备覆盖全国的宣传发动能力。
(三)“智爱妈妈”工作评估总结及宣传项目
项目内容:开展“智爱妈妈”工作评估,总结各组织单位开展女性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典型案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工作评估。结合2023年“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资源生产、汇聚及推广情况,组织专家围绕内容建设、组织动员、机制模式、问题成效等方面开展不少于5次调查研究,形成符合实际、科学完备的“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工作评估办法与数据详实、案例丰富、结论清晰的评估报告。
2.形成“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典型案例汇编。结合“智爱妈妈”有关工作模式及工作成效,形成不少于100篇“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典型案例(不含科技志愿者案例)。将百篇“智爱妈妈”亲子教育科普典型案例及百篇“智爱妈妈”最美科技志愿者典型事迹在不少于20家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线上线下推广,覆盖不少于300万人次。
3.策划并组织实施“智爱妈妈·共话亲子教育”总结交流活动。邀请妇女工作组织、百名优秀志愿者、智爱妈妈代表等开展对话交流,分享“智爱妈妈”工作成果;研讨如何通过科学亲子教育同步提升妇女科学素质。活动设置线下会场,同时开展线上直播,确保活动现场互动环节丰富,活动各环节顺畅进行;邀请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扩大“智爱妈妈”品牌影响力,相关报导及视频覆盖不少于400万人次。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5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在科普领域储备调查、研究、评估等专家资源,具有案例汇编及宣传发动能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基层科普和妇女工作,具备大型活动组织、实施和管理经验。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最多申报1个项目,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签章齐全后,报送电子版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至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邮箱。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和经费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普项目处
联 系 人:肖懿轩
联系电话:010-65006559
电子信箱:jckpx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