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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智爱妈妈行动”有关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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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妇女科学素质,开展好巾帼科技志愿服务,中国科协农技中心面向全国组织实施“建设智爱妈妈资源包”“开展巾帼科技志愿服务”“我和妈妈学科学活动”项目,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国学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一)“建设智爱妈妈资源包”

项目内容:以服务女科技工作者和关爱基层妇女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生产相关优质视频、图文等,丰富智爱妈妈行动品牌资源包。

1.生产以女科技工作者为主讲人的系列视频。以疾病防治、营养健康等妇女关注的热点话题为重点,以真人出镜实拍+素材剪辑相结合方式,制作系列科普短视频100集,每集不少于30秒,要求内容科学、客观、易科普,并对视频成果进行科普图文融合创作不少于10篇。

2.弘扬基层妇女榜样力量。以真人拍摄的方式,第一视角讲述女科技工作者的基层科普工作经历,制作科普讲述视频10集,要求内容真实、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每集不少于3分钟。

以上科普作品通过央视媒体等渠道进行传播,覆盖传播人群不少于200万人次。

经费额度:5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开展巾帼科技志愿服务”

项目内容:重点聚焦服务女科技工作者和基层妇女,推动各地建立智爱妈妈科技志愿服务队(科协女科技工作者基层组织)。从地方科协、妇联、高校、社区等组织机构招募专业人士和志愿者,开展智爱妈妈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实践活动1000场,联系服务女科技工作者不少于1000名。总结、提炼、推广智爱妈妈行动在省市县联动,打造各级科协与妇联合作的有效模式,为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专业指导和精准服务,形成涵盖不少于5种工作模式的工作指南1份。在央视媒体等不少于20家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覆盖传播人群不少于500万人次。

经费额度:4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我和妈妈学科学”活动

项目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重点面向脱贫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开展“我和妈妈学科学”活动,组织动员中小学学生和妈妈一起朗读科普内容,录制并上传短视频,营造家庭科学氛围,增进亲子关系,提升农村学生及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和社区治理。具体包括:

1.以科技工作者家庭为案例,邀请百名科技工作者共同参与“我和妈妈学科学活动”,一是结合社会热点、生活常识、科学辟谣、医疗健康等主题,定制和更新适合农村中小学生为妈妈朗读的科普短文不少于100篇,剪辑科普短视频100个;二是聘请专业教师团队就科普内容朗诵进行指导示范,培养中小学生以通俗语言表达科学的才能。

2.扩大“我和妈妈学科学”志愿服务队伍作用。盘活现有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开展100场示范活动,为参与活动的学校老师和中小学生做好服务工作。

3.加强活动宣传,在抖音等平台开设相关话题讨论,优秀短视频作品传播点击量不少于100万次,形成稿件不少10篇,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经费额度:28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最多申报1个项目,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签章齐全后,报送电子版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至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相关工作邮箱。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普项目处

联 系 人:胡国

联系电话:010-65001925

电子信箱:jckpx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6月7日